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时要准备的材料较多,小编特别为大家准备了一系列申办攻略,快来看看吧~
如果你是营利性培训机构: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设立登记通知书》或《企业名变更登记通知书》;一般表述为:XX培训学校或XX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如果你是非营利性培训机构:需要民政局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或《民办非企业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
如果你是培训点:无需名称核准通知书,请参照一网通办平台内“培训点名称命名规则”,填写规范的培训点名称。
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条件指引》第14条,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五)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别的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提示:要正确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哦!
《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条件指引》第15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机构真实的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行政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收退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材料管理制度等。
《上海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第六条明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管理与救护、设备设施维护、卫生防疫管理等制度;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每年至少1次)
《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条件指引》第13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执行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管理政策,与商业银行等专业机构合作,开立预收费专用账户,执行预收费银行定期划扣机制。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后收费。
《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允许超出5000元。
提示:预收费的培训机构在申办阶段需要出示培训机构和银行双方都盖章的银行定期划扣草签协议,待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开立预收费专用账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