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当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逐步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等新型主体,凭借其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生产模式,不仅重塑了传统农业格局,更在市场之间的竞争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然而,面对消费升级与市场多元化需求,品牌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其高水平发展的关键瓶颈。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建设,不仅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更是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路径。
品牌是农业经营主体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纽带。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存在“有产品无品牌、有品牌无溢价”的明显问题。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已形成规模优势,但因缺乏品牌意识,仍以初级农产品形式参与市场之间的竞争,难以摆脱“低价竞争”的困局。花了钱的人优质农产品的需求日渐增长,但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优质难以优价”现象都会存在。例如,同一产地的水果,贴上知名品牌标签后价格可提升30%以上,而未品牌化的产品则往往陷入滞销困境。这种价值倒挂的背后,反映出品牌建设对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紧迫性。
品牌建设需以品质为核心、以创新为驱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立足资源禀赋,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质量管控体系。通过标准化种植、数字化溯源、绿色认证等手段,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品质保障的农产品品牌。例如,某家庭农场通过引入物联网技术实现葡萄种植环境实时监测,其产品以“可溯源的阳光玫瑰”为卖点,成功打入高端市场,价格较普通产品高出2倍。同时,需创新品牌传播方式,利用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拓展销售经营渠道,通过故事化营销、场景化体验增强消费者黏性。某合作社以“非遗技艺+现代工艺”打造古法红糖品牌,借助短视频平台讲述传统工艺传承故事,单月销售额突破百万元。
政策支持与协同发展是品牌建设的重要保障。政府应完善品牌培育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经营主体品牌创建成本,同时也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避免同质化竞争。例如,某省整合200余家合作社资源,推出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过统一包装设计、品质衡量准则与营销推广,带动参与主体年均增收15%。此外,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农产品品牌维权绿色通道,严惩假冒伪劣行为,为品牌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农业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唯有以品牌建设为突破口,实现从“卖产品”到“卖品牌”的跨越,方能在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中占据主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能。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